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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丰台律协执业纪律警示》六十五

 

《执业纪律警示》

2019年第1期,总第65

 

上期介绍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私自接受委托等违法行为,这期介绍律师接受委托后,不属于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委托事项违法,或者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的;

()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伪造的证据材料的;

()委托人不履行委托合同约定义务的;

()律师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受到停止执业以上行政处罚的;

()其他依法可以拒绝辩护、代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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