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资讯 Professional Field

制度资讯 Concerning

  • 《丰台律协执业纪律警示》五十四

 

2018年第6期,总第54

 

上期提示介绍了《处分规则(试行)复查程序经过几期已经介绍完毕,这期介绍调解。

调解在调查、听证、处分等各个阶段均可进行调解期间不计入调查时限。

  调解可依据申诉各方的申请,也可以主动调解,但调解的原则是合法、自愿的原则。

经济争议达成和解,或者违规行为受到投诉人谅解的,可以作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分的依据。

  调解、和解或者撤回投诉不必然构成纪律处分程序的终结,仍需予以纪律处分的,应当转为惩戒委员会的调查程序。

  复查程序中,复查庭不进行调解,但投诉人谅解违规会员的违规行为的,复查庭可以予以认可,并作为变更原处分决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分的依据。

首页 | 律协介绍 | 信息中心 | 诚信信息 | 制度资讯 | 法律法规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8-2014北京市丰台区律师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安街三条6号4号楼三层 邮编:100071
免费咨询热线:010-63863285|63865928 E-_mail:fengtailvxie@sina.com 技术支持:齐力众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