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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丰台律协执业纪律警示》三十八
2017年第20期,总第38期
各位律师朋友大家好!上期我们介绍了《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中关于调查的规定,上期介绍了听证提出的时间、听证通知书送达的时间以及视为放弃听证的情形,这期向各位律师同仁听证庭的组成及程序:
听证庭的组成:由三至五名惩戒委员会的委员担任,调查人员不得担任听证庭的成员。
听证庭程序:1、询问被调查会员是否申请听证庭组成人员回避;
2、投诉人陈述投诉的事实、理由和投诉请求及发表意见,未出庭的,不影响听证程序的进行;被调查会员有权进行申辩及发表意见;
3、听证庭组成人员可以向各方询问事实;
4、制作笔录并由双方审核无误签字或者盖章。
听证庭根据查明的事实,在充分考虑各方意见基础上,拟定评议报告交惩戒委员会集体作出决定。
惩戒委员会受到听证庭的评议报告后,集体作出决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由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多数通过,如评议出现三种以上意见,且均不过半数时,将最不利于被调查会员的意见票数依次计入不利于被调查会员的票数,直至超过半数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