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协公告 Mia Notice
- 投诉风险提示
截止到2012年6月30日,北京市丰台区律师协会已受理23件投诉、举报案件。经统计,类型包括:
一、不开发票
1、在合同约定的案件中,律师先收取部分代理费,等结案代理费交齐后再开发票。但当事人认为律师不尽职而未交剩余代理费,造成律师不开发票的;
2、律师在收取费用后,当事人投诉,律师讲收取的是差旅费的;
3、收取代理费,在结案后,不开发票的。
二、办案不尽职
1、合同签订后,律师无故不出庭、不调查取证的。
2、律师签订合同后指派年轻律师代理案件造成不尽职的。
三、不签委托代理合同
四、私自收案、私自收费的
五、服务有瑕疵。
丰台区律师协会执业纪律
与执业调处委员会
二O一二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