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协公告 Mia Notice

  • 投诉风险提示

截止到2012年6月30日,北京市丰台区律师协会已受理23件投诉、举报案件。经统计,类型包括:

一、不开发票

1、在合同约定的案件中,律师先收取部分代理费,等结案代理费交齐后再开发票。但当事人认为律师不尽职而未交剩余代理费,造成律师不开发票的;

2、律师在收取费用后,当事人投诉,律师讲收取的是差旅费的;

3、收取代理费,在结案后,不开发票的。

二、办案不尽职

1、合同签订后,律师无故不出庭、不调查取证的。

2、律师签订合同后指派年轻律师代理案件造成不尽职的。

三、不签委托代理合同

四、私自收案、私自收费的

五、服务有瑕疵。


丰台区律师协会执业纪律

与执业调处委员会


二O一二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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