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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丰台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业务研究会举办“劳动人事典型案例”研讨会

5月31日下午,丰台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研究会(下称“研究会)在中都科技大厦举办劳动人事典型案例研讨会。本次研讨会共邀请四名律师做了涉竞业限制和服务期的案例分享,丰台律师近30人参加。与会律师结合自身工作实践进行了很有见地交流和深度的研讨。研讨会由研究会主任李庆军主持。

  首先,福茂律所的张志友律师以《违反竞业限制行为认定与竞业限制违约金的裁判标准》为题作案例分享。张律师结合自身办理的两起竞业限制案件,向与会律师介绍了违反竞业限制行为的认定依据以及竞业限制违约金的裁判标准。大家重点对竞业限制违约金做了研讨,认为裁审机关通常从劳动者工作时间、工作收入、主观恶意,违反竞业限制协议持续时间、给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等方面综合认定违约金的数额。

  接下来,由陈志华律所的徐坤律师做《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服务期内辞职是否应支付培训期间工资及违约金》主题分享。徐律师通过本所代理的一起医院因医生在服务期内辞职引发的人事争议案,精心准备研讨话题,与大家交流互动。与会律师纷纷表示徐律师提供的案例即典型又珍贵。大家通过本案例研讨交流,学习到了《事业单位管理条例》及《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相关规定,以及违反服务期的违约金一般以双方约定为准。

  雷石律所的杜筱倩律师则以《对竞业限制纠纷案件的证据规则探究》为题作了案例分享。杜律师凭借自己曾作为人资管理的跨境背景,从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履约调查为切口探究竞业限制纠纷案件的证据规则。新颖的视角,严密的逻辑,让与会律师眼前一亮,频频互动,气氛热烈。

最后,研究会主任李庆军律师以一篇竞业限制协议滥用调查报告为题,向与会律师介绍了企业滥用竞业限制协议的种种不良现象,例如无差别竞业、竞对企业泛化、高额违约金、损害劳动力合理流动等等。李庆军律师提出,应进一步健全完善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体系,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和劳动力的合理流动,禁止以竞业限制之名,禁止一切竞争,引发垄断,损害公共利益。李庆军律师还对分享律师的辛苦付出表达了感谢。 
交流研讨,互鉴提升。本次研讨会在全场律师热烈的掌声中结束。与会律师意犹未尽,纷纷抓住机会继续交流,同时也期待着丰台律协接下来的更多更好的活动。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业务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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