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Inform Notice
- 关于第十二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自荐报名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做好第十二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市律协”)专业委员会换届工作,根据《北京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现在全市开展专业委员会委员自荐报名工作(本届专业委员会机构设置以第2次理事会审议通过为准,委员在自愿基础上适当调剂)。现就自荐报名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设置专业委员会
第十二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拟设机构(相关附件请转协会公众号查看)
二、委员条件
委员自荐应当遵循专业、自愿原则。凡为本会会员,且满足《北京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规定的委员条件,即可自荐本届专业委员会委员。市律协将根据委员自荐情况和工作需要择优确定委员人选。
委员自荐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热心律师事业,热心公益,有奉献精神;
(二)连续执业五年以上;
(三)五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及行业纪律惩戒;
(四)在拟报名的专业委员会所涉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实务经验,或者曾经承办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或项目,或者发表过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论文,或者在该领域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并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五)有足够的精力投入专业委员会工作,服从市律协工作安排。
三、主任、副主任条件
凡符合专业委员会委员条件,且同时满足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条件的,即可自荐本届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市律协将根据自荐情况和工作需要择优确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人选。
主任、副主任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有比较丰富的参加本会工作的经验;
(三)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四)有自己独特的工作思路、创造性或系统的工作目标;
(五)具有联络相关部门、协调相关行业的能力;
(六)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市律协交办的任务。
四、报名时间
请在2024年4月30日24:00前完成自荐报名及材料上传,4月30日24:00后“专门专业委员会管理系统”将关闭,逾期不再补报。
五、报名方式
律师报名请访问北京市律师协会官网(https://www.beijinglawyers.org.cn/),点击“会员登录”,登录后点击“专门专业委员会管理系统”(详见附件2)。
律师事务所管理员(公司、公职管理员无需操作)请访问北京市律师协会官网(https://www.beijinglawyers.org.cn/),点击“会员登录”,登录后点击“专门专业委员会管理系统”(详见附件3)。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历届市律协专业委员会(研究会)所有成员(包括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委员)均需重新履行自荐报名程序。
(二)每位律师只能自荐一个专业委员会,自荐多于一个专业委员会的,视为全部无效。
(三)同一律师事务所在同一专业委员会委员人数至多不超过三名。
(四)由于自荐时间、自荐方式等原因导致自荐无效的,市律协将不做另行通知。
(五)每位律师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委员资格。
(六)委员人选确定后,将在北京市律师协会官网公布,请及时关注(https://www.beijinglawyers.org.cn/)。
统一登陆平台技术支持热线:
010-64515967(仅工作日)
18511887607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热线:
010-65155090(仅工作日)
15110048195、18510851016
会员权益部电话:
010-64515942、010-64515945
(9:00--17:00)
(文章来源:北京市律师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