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Inform Notice
- 关于丰台律协妇工委自荐工作的通知
全区各律所党支部、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联合会机关、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在充分酝酿协商、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丰台区律师行业党委批准丰台区律师协会成立妇女工作委员会,现开展五十名妇女代表自荐工作。请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各律师事务所积极推荐妇女代表并填写《妇女代表自荐表》(附件1),于12月24日前将妇女代表自荐表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区律协邮箱。
报送邮箱:Fengtailvxie@sina.com
邮件主题:妇女代表自荐表-XX律所-XXX
附件1:丰台区律师协会妇工委妇女代表自荐表.xls
北京市丰台区律师协会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