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Inform Notice
- 关于开展丰台区律师行业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自查核查“回头看”的通知
全区各律所党支部、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
按照司法部、市司法局有关要求,我区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进入自查核查“回头看”阶段,请全区各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度重视,在前期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就工作内容、报送材料通知于下:
一、工作内容:
1.召开组织生活会。各律所党支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在7月25日前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对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统计上报。
2.进一步开展自查自纠。各律师事务所在前期自查核查基础上,聚焦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恶意炒作案件、违法违规收费三个重点问题以及其他专项治理重点问题进一步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自查是否存在从法院、检察院离任二年内以律师身份违规代理诉讼案件,是否存在承办原任职法院、检察院办理案件,是否存在法院、检察院被开除人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是否存在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充当司法掮客,并填报《自查核查“回头看”问题清单》,主动报送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自查自纠的相关问题。全体律所、律师开展自查后认为不存在任何问题的,一律签署纸质版承诺书(律师事务所承诺书由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律所公章,律师承诺书由律师本人手写签字)并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上报至区律师协会。
3.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各律师事务所、律师聚焦中小微企业、群众各类法律服务需求,发挥专业优势,通过服务民营经济、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举办法治讲座等丰富多样的各种形式,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并在附件3律师事务所承诺书中报送参与律师人数和开展活动数量。
二、报送材料
1.各党支部填写并报送《律所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统计表》电子版、纸质版及工作信息、照片资料。(表格见附件1);
2.各律师事务所在进一步自查的基础上填报并报送《自查核查“回头看”问题清单》,其中纸质版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表格见附件2);
3.经进一步自查后确不存在各项问题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一律填写纸质版承诺书(律师事务所承诺书由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律所公章,律师承诺书由律师本人签字),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齐后报送至区律师协会。(模板见附件3、附件4)。
三、材料报送方式及要求
纸质版、电子版材料请于2021年7月25日前报送。
纸质版材料交至丰台区律师协会,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安街三条6号4号楼三层,电话:010-63863285。
电子版交至fengtailvxie@sina.com。
司法局联系电话: 010-83814640
区律协联系电话: 010-63863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