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Inform Notice
- 关于开展“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优秀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全区各律师事务所、各律师:
近日,北京市律师协会决定开展“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优秀律师评选活动”(以下称“双优评选活动”)。下就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基本条件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的我区执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均可参加此次评选。
(一)北京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及《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
3.律师事务所成立满5年(2014年1月1日之前成立);
4.律师事务所在2014年1月1日以来未受过行政处罚及行业纪律惩戒;
5.律师事务所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考核结果合格;
6.新设合并的律师事务所在本次评选时未满5年,但原先参与合并的任何一家律师事务所在2014年1月1日之前成立,且符合本条前述规定的,可以参评;吸收合并的律师事务所,吸收方律师事务所在2014年1月1日之前成立,且符合本条前述规定的,可以参评。
(二)北京市优秀律师的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及《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
3.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业务水平;
4.在京连续执业5年以上(2014年1月1日之前开始在京执业)。
5. 2014年1月1日以来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纪律惩戒;
6.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考核结果称职。
二、评选方法与程序
本次评优活动按照“申报、初审、评定、公示”的程序进行。由区律协负责申报阶段、初审阶段工作;市律协负责评定阶段、公示阶段工作。
(一)申报阶段(2019年4月4日前完成)。参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需依据双优的评选标准和要求,自行申报。申报材料应当严格按照双优评选材料目录的要求进行准备。鼓励丰台区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踊跃参评。
(二)初审阶段(2019年4月12日前完成)。区律协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市律协分配名额的要求,对申报者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优中选优,确定推荐名单,经区司法局审核后,报送市律协。
(三)评定阶段(2019年4月23日前完成)。市律师行业党委依据我区报送的评选材料确定推荐名单,由市律协会长会议进行最终评定。
(四)公示阶段(2019年4月26日前完成)。市律协将通过首都律师网对获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期结束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授予荣誉称号并予以公告。
三、材料报送
参评律师事务所、律师应分别填写《北京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申报表》、《北京市优秀律师申报表》,于4月4日前将电子版报送丰台区律师协会外网邮箱。
联系部门:丰台律协秘书处
联系人:石雨 63863285
电子信箱:fengtailvxie@sina.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安街三条6号
邮政编码:100071
附件:1.《北京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申报表》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