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园地 NoticeTips

  • 推进电子送达法律文书工作的几点体会

 

北京市京翰律师事务所主任  周厚兴

  做好广泛深入的动员工作,是完成电子送达法律文书律师签约工作的关键。

1、组织动员。在丰台区律师协会与丰台区人民法院电子送达法律文书签约后,本所召集管委会委员和党员会议进行动员。首先由合伙人、管委会成员和本所党员带头签约。

2、风险评估。律师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首先是基于与当事人所签订的委托合同和授权委托书中授权的委托事项,如果在委托事项中有明确授权代理律师代为当事人签收、送达法律文书的,律师需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当事人没有授权的,律师就无权签收法律文书,从而也就不存在律师接收法律文书的风险。作为代理律师,代理当事人诉讼,无论是否签订电子送达法律文书的约定或者在委托合同及授权委托书中没有授权代理律师签收、送达法律文书约定的,律师也同样要对其所代理的案件在诉讼程序中尽到注意义务。因而,不存在律师的执业风险问题。

3、时代变化。当今社会,已全面进入数字化、数据化的新时代,在立法、司法、行政、人民生活等方面也已经步入了新的时代。律师工作必须跟上时代步伐、顺应时代潮流,不能穿新鞋走老路,新时代老思路,提供落后于时代的法律服务。更应该采用高科技的方法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4、阐明电子送达法律文书的五个有利。

一是有利于律师工作的便捷化。电子送达法律文书其实为律师的工作打开了方便之门,使律师在代理诉讼中,更加方便和快捷的完成诉讼代理工作。

二是有利于降低诉讼成本,节省时间。在送达法律文书过程中,无论是通过律师或当事人面签或者快递送达,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既耗时又发生送达的成本等。而这些费用按照律师收费办法的规定,均需要当事人承担,从而加重了当事人一定的经济负担。

三是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电子送达法律文书,律师在很短的时间能够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无论是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均能在法定时间内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有利于司法审判的程序正义。在诉讼案件中,如果在委托事项中,对律师接收法律文书有明确的授权,律师就有权接收,从而保障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的程序上能准时开庭,按时送达,维护了各方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在法律程序中的正义。

五是有利于维护法律共同体。保障程序正义和实体公正,是法官和律师的共同责任。在诉讼中,及时向当事人送达起诉状、答辩状、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等法律文书,使当事人站在各自抗辩的角度是及时维护自己权益的关键,使当事人能够及时了解审判过程中自己应做的工作、举证责任和审判进度,也从而能够判断在案件中,可能的诉讼结果,这样,律师则便于帮助当事人完成诉讼程序,制定诉讼方案,收集诉讼证据,以实现当事人最佳的抗辩结果,从而保障了人民法院按照法律依据,尊重法律事实,采信法律证据,依法作出判决,这样既有利于律师完成诉讼代理工作,也有利于人民法院完成审判工作,从而维护了法律共同体的社会威望。

首页 | 律协介绍 | 信息中心 | 诚信信息 | 制度资讯 | 法律法规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8-2014北京市丰台区律师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安街三条6号4号楼三层 邮编:100071
免费咨询热线:010-63863285|63865928 E-_mail:fengtailvxie@sina.com 技术支持:齐力众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