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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丰台律协公益委“老年人法律服务司法实务”培训总结
在2016年“重阳节”来临之前,2016年9月29日下午,丰台区律师协会公益法律事务工作委员会联合丰台区司法局开展以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为主题的业务培训。
丰台区司法局法律援助科科长赵二良,丰台区律师协会副会长刘勇、监事赵松梅、公益委主任张雪梅、公益委副主任何艺君,以及丰台区部分律师,丰台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与法律援助律师,各街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司法所工作人员,丰台区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等6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由张雪梅主任主持,刘勇副会长、赵二良科长进行了会议致辞和总结讲话。
本次培训邀请了西城区人民调解员协会会长、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等栏目特约嘉宾刘跃新老师和北京市老龄办老年人维权法律服务项目负责人刘晓颖律师为与会人员进行交流与培训。刘晓颖律师介绍了当前老年人权益保护案件的基本情况,尤其是介绍了近几年涉老纠纷案件的新变化、新问题,涉及到继承、遗嘱、赡养、家庭矛盾等家事纠纷,老年人投资理财等财产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社会保障与社会保险纠纷,与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合同纠纷等等案件类型。
西城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会长刘跃新老师进行了主题为“涉老纠纷的接访、代理、调解之技巧及注意事项”的交流培训。刘会长围绕一个个生动的案例,与现场人员互动介绍在接访和调解工作中的方式方法,并结合律师代理实务,提出:第一,调解的本质就是要聚焦当事人的要求,去繁从简,寻找问题的出口。第二,老年当事人容易从自己的认知出发,面对老年当事人要注意保存资料,在查明和尊重事实的基础上开展工作。第三,律师要加强专业素养,避免不当咨询意见,给老年当事人造成误导。第四,调解与代理或法律援助过程中,要注意发挥老年当事人的自我潜能,培养其自己的认知。第五,在当事人的陈述表达中,要注意梳理关键要点,了解双方当事人真实诉求,化解矛盾。此外,刘会长还分析了老年人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的自身原因、家庭原因和社会原因。刘会长的培训对律师参与老年人纠纷的接访、代理、调解等法律服务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受到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图为培训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