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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丰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宜生在《关于法院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主动接受律师监督的实施办法》签字仪式上的讲话

 

图为丰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宜生在签字仪式上讲话

 

各位律师、各位同志:

大家上午好!

   刚才,我们在这里正式签订了《法院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主动接受律师监督的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是法院、司法局和律师协会三方,充分沟通、慎重研究后共同制定完成。该《实施办法》的签订,有力地加强了法院与司法局、律师协会的互动合作,有力地推动了律师监督司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高效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和丰富了我院主动接受监督的制度体系,必将推动我院法官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依法公正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切实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最高法院和市高级法院都要求下级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法官和律师都是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加强法院与司法局、律师协会的沟通合作,对维护司法公正、促进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今天,我们在这里签署《法院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主动接受律师监督的实施办法》,聘任我院第一届特聘监督员,就是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关于依法治国战略方针的生动实践。在此,我代表丰台法院党组和全体干警,向对我院此项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的各位来宾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就我院更好地主动接受律师监督,我讲三点意见:

   一是要以更大的勇气接受监督。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确保审判工作实现公平公正,除了法院干警自身筑牢思想防线、提升业务水平外,必须通过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确保审判权的正确行使。当事人能否感受到公正,司法是否具有公信力,律师的态度和作用是重要因素。律师监督是除人大、政协、检察机关等监督外,法院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司法公开、落实司法民主的重要方式。我们法院将始终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以更加自信的态度展示法院工作,在律师和诉讼群众的监督下,正确行使审判权。各位特聘监督员在履职中发现我院工作存在的不足、缺点,一定要及时、没有保留地向法院提出,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真知灼见也请及时告知法院。我们将虚心听取,直面问题,认真改进。

   二是要以更务实的工作保障监督。《实施办法》的签订只是监督工作的开始,我们必须要为律师真正有效监督法院提供有力的服务保障,才能确保监督落到实处。我们要通过定期座谈、结对联络等方式,主动加强与司法局、律师协会常态化的沟通联络。要充分尊重律师的人格尊严,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加快推进网上预约立案、电子档案查询、电子送达等工作,在立案、阅卷、查询、收取诉讼材料等方面为律师提供更有效、更便捷的服务。要指定专人负责监督意见的收集、反馈工作,及时向司法局、律师协会、特聘监督员反馈相关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确保监督事项有回音。要积极邀请特聘监督员参加我院重要会议,通报我院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审判执行等工作情况,努力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要以更完善的机制推进监督。《实施办法》运行过程中,我们既要注重总结固化其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更要密切关注形势发展和实际需求,不断创新方法、丰富内容、完善机制,为特聘监督员深入了解我院工作情况,更加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工作打好基础。同时,各审判庭室要加强对干警的教育引导。特聘监督员对法官诉讼活动的内容可以说是全方位的监督,包括对审判作风的监督、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以及廉政纪律的监督三个方面,每个方面又包括很多具体情况。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引导干警正确对待监督,充分认识律师监督的重要性,在全院努力营造主动、自觉、认真接受监督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今天的签字仪式、聘任大会是23名特聘监督员正式履职的开始,是法院、司法局、律师协会三方互动的又一个新起点。让我们携手并肩,积极工作,共同努力,不断推动我院工作新发展,推进区域法治建设新进程,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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