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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丰台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郗俊生在签字仪式上的发言

 

图为丰台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郗俊生在签字仪式上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与区法院、区律协共同签署了《关于法院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主动接受律师监督的实施办法》,区法院还聘请了部分律师作为法院的特聘监督员,我们相信以上工作不仅是丰台区人民法院主动深化落实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大作风转变的重要举措,同时也将对我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不断发展、完善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借此机会,我主要谈以下三点:

一、深化认识,不断加强职业共同体建设

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他们同立法、执法、司法工作者一样,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我区律师行业发展迅速,律师队伍不断壮大。截止至目前,全区共有律师事务所135家,律师1062人。虽然法官与律师之间的职业活动在外在表现上有时甚至是对立、冲突的,但二者职业活动的本质是一致的。首先二者都受过法学教育的训练,恪守共同的公正标准,是知识的共同体;其次公平正义是二者共同的追求,是价值的共同体;再次二者都是法治的信徒,都把维护法治作为自身的职责,是法治事业的共同体。因此对律师的尊重,不但是建设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需要,而且是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

二、接受监督,体现了区人民法院对法治的崇尚

法治的真谛就是对公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享有审判权等司法权。在法律制度层面,对司法权已经有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内容。随着形势的发展,区人民法院又提议与区司法局和区律协共同制定法官接受律师监督的实施办法,这不仅扩大了监督途径,而且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的具体举措。对我们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也是一个促进。

三、抓好落实,把制度的制定和制度的执行放在同等位置。

今天,我们三家制定了一个好制度,今后我们将很好的落实这个制度,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发展壮大发挥作用。广大律师深知,法官是支撑法律精神的保护伞,如果法官对法律适用的正确理解和对法治精神坚守受到公众以及律师的质疑,那么律师的职业发展也将只能在司法公信力整体滑坡的夹缝中生存;反之从法官的角度来看,正如一位美国联邦法官曾说:“我们之所以能写出精辟且经典的判决书,是因为我们有一支出色的律师队伍在法庭内外‘帮助’我们。他们虽然不是我们的助手,但他们是我们作出职业判断的基础。”因此,我们相信法律职业共同体未来的命运是捆绑在一起的,只有共同发展,共同促进才能在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大潮中,进一步提高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水平和效果,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司法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的法律服务。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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