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Inform Notice
- 关于开展“2013-2015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及优秀党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律师党支部、全体律师党员:
根据《北京市律师协会党委关于开展“2013-2015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及优秀党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精神,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4周年之际,为进一步学习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首都律师队伍党建工作,积极发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典型、弘扬正气,中共北京市律师协会党委决定开展“2013—2015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及优秀党员”评选表彰活动。
现结合我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中共丰台区律师协会党委下属,成立满三年(2012年5月31日之前成立)的支部均可申报“北京市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
在京执业满三年(2012年5月31日之前开始在京执业)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行业纪律处分的律师,或在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工作满三年的律所工作人员,且党组织关系在丰台区司法局机关党委的共产党员均可申报“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包括: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和其他辅助人员。
二、评选名额
先进党组织配给名额2个;
优秀共产党员分配名额3名。
三、评选条件
(一)北京市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
1、领导班子强。党组织班子健全,团结协作,负责人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有较强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2、工作机制健全。党内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党组织生活规范,工作运行有序。
3、党员队伍好。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党员队伍整体素质高,政治信念坚定,业务能力和作风过硬,党员意识强,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4、工作业绩突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党组织活动与业务工作统筹兼顾,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工作,工作成绩显著;
5、群众满意度高。党员为群众服务意识强,作风扎实,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群众高度认可。
二、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实践党的创新理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信念、政治立场坚定。
2、工作成绩突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3、群众服务意识强。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努力改进工作作风,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切实维护群众正当权益。
4、自觉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表率。
5、带头弘扬正气。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四、评选程序
1、自我申报。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及广大共产党员对照评选条件,向中共丰台区律师协会党委申报。
2、组织推荐。中共丰台区律师协会党委召开党委会对自荐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及评审,提出推荐表彰名单。
3、资格审查。市律协党办对各区县的推荐表彰名单进行复审,如有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取消其评优资格,且不再进行重新推荐。
4、网上公示。市律协党委将对拟表彰名单在首都律师网上公示3天。
5、表彰活动。结合公示情况,市律协党委研究确定最后最终表彰名单(数量以实际确实名额为准)。七一前夕,召开大会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请全体党员及各支部高度重视此次评优表彰工作,按照评选条件规定,认真做好评优推荐工作。
各申报党组织及个人,请于2015年6月8日(周一)下午17:00时前,将推荐材料原件按照相关格式要求填写完毕后,与材料电子版同时报丰台区律师协会秘书处。
申报北京市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的支部为联合党支部的,申报表中“律师事务所”一栏填写支部书记所在主要律师事务所信息即可。
联系人:狄明
电话:6386 3285
邮箱:fengtailvxie@sina.com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