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Inform Notice

  • 【重要通知】关于北京市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相关通知

北京市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

丰台区实施方案

为做好北京市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依据《北京市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见附件)的相关规定,结合丰台区律师队伍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为确保北京市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选举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组织引导丰台区律师参与相关工作,北京市丰台区律师协会特成立“丰台区律师协会关于北京市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选举工作委员会”(下简称:区选委会),负责丰台区市律师协会代表选举相关工作。

(二)组成人员。丰台区律师协会关于北京市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选举工作委员会由丰台区律师协会党委相关成员、丰台区律师协会会长、监事长、副会长及部分律师组成。

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

梁建光  丰台区律师协会党委书记、会长


副组长:

田 宇  丰台区律师协会秘书长

王连庆  丰台区律师协会党委副书记


成   员:

王集金  丰台区律师协会监事长

郑爱利  丰台区律师协会副会长

刘 勇  丰台区律师协会副会长

胡占全  丰台区律师协会副会长

李海珠  丰台区律师协会副会长

郭占宁  丰台区律师协会党委委员

于 君  北京市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白克强  北京市白克强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工作安排

(一)准备工作(4月4日至6日)
1、召开丰台区律师协会会长会,研究成立“丰台区律师协会关于北京市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选举工作委员会”。
2、在丰台区司法局的监督、指导下,依据《北京市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的规定,制定“丰台区律师协会关于北京市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3、“丰台区律师协会关于北京市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经丰台区律师协会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理事讨论同意后,报北京市律师协会换届工作办公室审核后在丰台区律师协会网站予以公布,并由区选委会组织落实。

(二)代表候选人推选(4月7日至17日)
1、根据《北京市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关于代表资格的相关规定,在丰台区全体律师范围内开展自荐。
自荐律师应于4月9日15:00前将“自荐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fengtailvxie@sina.com之后,通过电话对报名情况予以确认。
《北京市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及自荐报名表见附件。
2、区选委会于4月11日组织召开座谈会,邀请部分律师及相关部门,围绕自荐人员名单,充分听取、征求各方意见。
3、由区选委会全体组成人员根据北京市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丰台区分配名额(11名),按照差额比例不低于10%的要求,酝酿并提出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13名)。
4、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报北京市律师协会换届工作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5、根据北京市律师协会换届工作办公室反馈确认,将代表候选人提名名单在丰台区律师协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6、公示期间由区选委会负责对公示期间接到的投诉、举报进行核实并予以答复。对于举报经查属实,代表候选人确实存在不符合代表候选人条件或不适宜担任律师代表的,区选委会应取消其代表候选人资格,并在其他自荐律师中增补代表候选人,报北京市律师协会换届工作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后进行公示。

(三)代表选举(4月18日)
1、召开丰台区律师代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对13名北京市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差额选举。
2、律师代表大会须有全体律师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投票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投票无效,应重新进行投票。
3、出席本次会议的律师代表,有权对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
4、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占全体代表半数以上的为当选。如获得半数以上选票的当选人多于我区市代表分配名额,按照得票多少排序,取前11名,如遇最后2名或2名以上候选人票数相等,则对这上述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另行投票,并按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如获得半数上以选票的当选人员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由区选委会在没有当选的被选举人中,按照既定的差额比例提出候选人另行选举。
5、选举设监票人2名,由区选委会在到会的代表中提名。候选人不得被提名为监票人。计票结束,由监票人当场予以宣布。
6、选举结果报市律协换届选举工作办公室进行审核。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党对选举工作的领导。市律师协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要充分发挥丰台区律师协会党委的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
(二)严格依法依规。市律师协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应当严格按照《北京市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相关要求,认真听取广大律师的意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细化工作流程,确保选举工作按时顺利完成。区选委会应不断研究细化本次市律师代表选举相关工作。做到各个环节衔接有序,规范严谨,确保市律师协会代表选举工作如期顺利完成。

联系方式:63863285 丰台律协秘书处



附件1:北京市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附件2:北京市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自荐表


北京市丰台区律师协会

2015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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